毕 业 申 请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与选修课,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实验或上机成绩通过),毕业设计(专科撰写毕业论文)成绩及格或以上者,方可申请毕业。

一、毕业申请资格

1.高起本层次

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远程学习期限49年;函授学习期限5.510.5年;必修课98学分,选修课25学分,实践教学17学分,总共140学分;

②软件工程专业:远程学习期限49年;必修课98学分,选修课25学分,实践教学17学分,总共140学分;

③通信工程专业:远程学习期限49年;函授学习期限5.510.5年;必修课98学分,选修课25学分,实践教学17学分,总共140学分。

2.专升本层次`

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期限38年;必修课48学分,选修课15学分,实践教学17学分,总共80学分

②通信工程专业:学习期限38年;必修课48学分,选修课15学分,实践教学17学分,总共80学分。

③管理类专业:远程学习期限2.57.5年;函授学习期限38年;必修课48-50学分,选修课13-15学分,实践教学17学分,总共80学分。

3.专科层次

①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专业:远程学习期限38年;函授学习期限49年;必修课76学分,实践教学4学分,总共80学分。

②管理专业:远程学习期限27年;函授学习期限38年;必修课58学分,选修课14学分,总共72学分。

二、毕业申请程序

毕业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毕业申请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办理毕业。

1.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所属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审核,学院复核;

2.复核通过的学生,应到所属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办理申请;

①本人填写《毕业生登记表》2份;

②交2吋蓝底免冠彩色毕业照片57

(其中毕业证书2张,登记表2张,存档1张,申请学位者另交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③对符合毕业条件,经复核通过的学生,由学院汇总并报北京市教委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电子注册通过的学生,准许毕业。

3.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毕业申请的同时,提出学士学位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三、本办法自2005级秋季学期开始执行,由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