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申请规定
实行学分制后,毕业设计实行申请制。允许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自主选择毕业设计时间,为保证毕业设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
1.高起本专业:所修课程学分至少达到95学分,方可申请参加毕业设计。
2.专升本专业:所修课程学分至少达到45学分,方可申请参加毕业设计。
3.专科专业:所修课程学分至少达到60学分,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
二、申请程序
符合毕业设计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毕业设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书填写、毕业论文撰写及毕业答辩等项任务。
1.学院根据毕业设计工作规定要求和程序,启动毕业设计工作;一般情况下,毕业设计启动时间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2.学生个人根据毕业设计工作规定,选择指导教师和确定毕业设计题目,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交所在函授教学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
3.函授教学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根据要求和程序,进入毕业设计管理阶段,与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毕业设计工作。
三、本办法自2005级秋季新生开始执行,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