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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办理
1.
新生入学后由所在地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发放学生证,作为证明在学身份的证件。学生不得擅自涂改本人学生证或转借给他人。
2.
学生在参加面授、考试等学校组织的活动时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
3.
学生申请转站、转专业等学籍异动,一经批准,须交回原学生证换发新学生证。
4.
学生办理退学、毕业等离校手续时,须同时将学生证交回。
5.
如发现学生证遗失,学生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并提交书面申请,办理补办手续。在补办期间如遇教学活动等,导致学生证不能及时补办的,可到所在地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开具学生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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