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免考与办理

 
一、
原则规定
 
 
1.
学生在学期间,申请免考课程的累计学分数,不得超过所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学分总数的30%。
 
 
2.
专科课程不能申请免考本科课程。
 
 
3.
在我院就读前的课程成绩,系指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学习期间取得的成绩。
 
 
4.
学生应如实提供免考课程成绩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资格。
 
 
二、
免考条件
 
 
1.
具有北京邮电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单的学生,可以申请相关专业相同课程的免考。
 
 
2.
具有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网络教育学院核发的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单的学生,可以申请相关专业相同课程的免考。
 
 
 
 
3.
北京邮电大学之外国民教育系列院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具有本科、专科学历正在就读第二学历的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免考已经学过且与我院专业培养计划规定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学时等相当的同名课程,并要求原课程考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
 
 
 
 
 
 
三、
成绩与学分记载
 
 
1.
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免考记录,其学分根据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记载;
 
 
2.
学位学位申报统计时,免考课程及其学分,不计入平均成绩的统计与核算。
 
 
四、
免考办理
 
 
1.
申请时间
 
 
每学期9--12周的选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下学期课程免考事宜,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2.
申请程序
 
 
本人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交验原课程成绩单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由所属函授教学总站或远程校外学习中心审验,签署审验意见并盖公章,与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两份)一起,报学院审批;
 
 
 
 
学院教务部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信封注明事由),若无特别情况,于七日内批复并寄出,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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